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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类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8-05-05 09:2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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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做好2018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工作、本学期各类助学金发放工作及“爱心接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我校2018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工作

本年度对贷款毕业生的教育工作将着重对贷款学生还款的相关流程和方式进行说明,并进行诚信教育,普及征信知识,使得每一位贷款毕业生都知道违约责任及其后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还款方式

1.提前还款

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cdb.com.cn](以下简称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在支付宝中进行还款操作。具体方式见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专栏中的《国家助学贷款新系统学生提前还款、年度还息方式说明》。

特别要提醒学生每年11月银行进行年度结息工作,不能进行提前还款工作。

2.年度还息和到期还款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在贷款未到期之前,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

①利息计算

贷款学生贷款利率根据央行利率调整进行浮动,国家开发银行每年11月进行年度结息,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进行查询。

②还息方式

贷款学生将当年应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进行还款操作,不需要进行还款申请。具体方式同提前还款。

③到期还本金方式

贷款学生应于合同到期日之前进行还款操作,不需要进行还款申请。具体方式同提前还款。

(二)违约责任

凡是借款学生未履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内甲方相关约定的行为通称为借款学生的违约。

1.学生容易出现违约的通常是如下几种情况:

①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本息超过4个月且不与高校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②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每年还息,且拖欠利息达到四个月的;

③在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未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或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系统更新的,或者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系统更新的;

2.违约后果

贷款学生出现违约后将对本人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①违约学生相关不良记录将被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与全国所有金融机构联网,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同时征信系统也正逐步覆盖我国企业和单位,出现违约记录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和个人发展方面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②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③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④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及家庭所在地村委通报违约情况;

⑤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①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②毕业生要时常关注在线系统和我校学生处主页,及时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③经常与原所在院部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④按时偿还本息,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解决。

各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安排召开一次专题班会,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进行学习,切实保证每位贷款毕业生均能了解还款、还息方法和相关的征信知识。同时,各院部要对本次毕业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上交书面总结材料。书面总结材料照片材料(需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数码照片须在2018年6月7日前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奖助学金调增调减工作和奖助学金发放有关要求

本次工作含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

(一)调增调减:

按照《关于加强各类奖助学金管理的通知》(三职院学工〔2014〕14号)文件以及学业预警相关文件要求,对不再符合资助条件或严重违纪的学生进行调减,相应名额进行调增,调增名额的评选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申请、评选、公示、上报各流程不得缺失。调减涉及到2015级毕业生的,务必逐个通知,不得遗漏。各院部在5月17日前将调增调减结果报送校资助中心,并在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二)有关要求: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截留、挤占、分摊和挪用学生的国家助学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下学期开学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取部分受助学生召开座谈会,了解本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并征求学生对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意见和建议。

 

三、继续开展“爱心接力”捐赠活动

我校自2013年开展“爱心接力”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实现“毕业生捐赠→在校生受助→毕业生捐赠”的良性循环。为了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使更多的学生能获得资助,经研究,学校决定在毕业生中进行宣传动员,继续开展“爱心接力”捐赠活动,通过毕业生的捐赠充实“爱心接力”助学基金,用来资助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鼓励受助学生在毕业时进行捐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各院部要在毕业生中广泛进行宣传,以发放倡议书、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鼓励毕业生捐赠,捐赠额度不限。

(二)接受捐赠并汇总:

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捐赠,各班辅导员负责本班的捐赠活动,对每一位捐赠者和捐赠金额都要逐一进行登记。各院部学生科于6月7日下午17︰00前,将各班级捐赠情况统一汇总后,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统计后,将全院捐赠情况按院部、班级统计制作成册,以示纪念。

对于个人捐赠额度在50元以上的毕业生,学校将向毕业生出具捐赠证书以示表扬。

(三)公示:

6月1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捐赠情况公示并发布于学校网站,对各院部、班级及捐赠学生进行表扬的同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学生处

二○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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