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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8-08 17:4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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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6275(普通专科)6349(二年制软件学院)6335(国际合作办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1、天鹅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2、大学城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各省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分省分专业审批为准。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0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0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收费4070元/学年,其余文科类专业收费37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收费4620元/学年,其余理工类专业4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护理、护理(国际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收费5280元/学年,其余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软件学院(二年制)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德系汽车服务技师)9600元/学年;中外合作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36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10680元/学年;天鹅湖校区:住宿费900元/学年;大学城校区:12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音乐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双过线,按文化课分数高低录取。

2020年艺术专科平行志愿,全部按照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第十八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奖、贷、助、补、减、勤”的帮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限额8000元。学院设有校内励志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提供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1)天鹅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2)大学城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3)考试乘车路线:三门峡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坐市内公交1路、2路、9路、17路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高铁三门峡南站乘迎宾1号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三门峡西站(火车站)乘西站至市区1路、5路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72000;联系电话:0398-2183558 5108601 5108602 5108603传真:0398-5108600;联系人:王波 胡昌民;学院网址:http://www.smxpt.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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